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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、第十一章(第1/5页)

冬去春来,山野褪去枯黄,河水破冰,点点新绿爬上枝头。

这两个月以来,沈砚的狩猎技能以惊人的速度精进,如今进山,鲜少有空手回来的时候。

有时是肥美的山鸡野兔,有时是值钱的獐子麂子,上次甚至硝好一张完整的火狐皮,给姜窈制了一件轻暖的狐裘氅衣。

姜窈的绣活在镇上也渐渐有了名气,她心思灵巧,配色淡雅,绣出的帕子荷包都很抢手,原本一个月的存货,如今不到十日就卖光了。

家里进项比往日宽裕许多,饭桌上的变化最为直观,虽谈不上顿顿珍馐,但日日见些荤腥已非难事。

囡囡的脸蛋眼见着圆润起来,沈砚个子又蹿高了一截,连姜窈自己,也跟着悄然变化。

昨日翻拣箱笼,取出往年的夏衫比试,才惊觉那些旧衣已处处透着窘迫。

尤其是胸口处,不是系带短了一截,就是前襟被绷得紧紧的,将底下饱实的轮廓勾勒得无处遁形。

稍一抬臂或是躬身,便能觉出那柔软而沉甸甸的份量。

连她自己看了,颊边都不由飞起薄红,是该买些宽松合体的布料裁几件衣裳了。

不光是自己,沈砚的衣裳更得紧着添置。

他身量长得飞快,已比她高出一个头不止,明轩的衣衫已穿不得了。

姜窈心里盘算着,等他空了便一道去趟镇上,这次去,势必要多扯些耐穿的棉布回来。

这日下午,王家嫂子拎着半篮子新挖的冬笋过来串门。

两人坐在洒满阳光的檐下,一边拣着笋衣,一边说着闲话。

王家嫂子手脚利索,嘴上也不停,瞥一眼姜窈低头时那段白皙的颈子,只觉得她是朵盛放的娇花,无处不让人怜爱,于是冲着她挤挤眼:

“窈娘,不是嫂子多嘴,你还这般年轻,模样性子又是一等一的好,难道真就守着明轩的牌位,过一辈子了?”

姜窈拣笋的手微微一顿。

王家嫂子与陈三娘不同,姜窈知道她是自己好,故而并不反感,只摇摇头:“嫂子,我只想将阿囡和阿砚养大,旁的一些……我还不想考虑。”

王家嫂子叹口气:“这世道,女子独自撑着门户本就不易,你还带着个孩子……嫂嫂是过来人,前头那个死得早,我也守了两年寡。实话告诉你,那日子,真不是人过的!”

“一个寡妇,没个男人倚仗,里里外外多少难处?虽然家里有个族弟照应着,可有些事终究是两样的!”

“白日还好,漫漫长夜,身旁枕边永远冰凉凉的,翻身连个贴着自己说句体己话的人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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