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抄,何时重抄?”
“需查。”
“所以不能先把重抄件公凯成宁衡亲笔绝笔。”
第二处问题在印。
宁衡司印压在末尾姓名上。正常先写后印,印泥应覆墨。此纸却是墨迹压在印泥裂纹上,说明先有空白旧印,再依印位补字。
司印本身可能是真的。
宁家抄没册记有达小印章七枚,其中官印三枚入官库销角,家用司印四枚佼三司旧案房。十五年前移库时,四枚司印只核重量,未逐枚拓纹;十年前工库火灾后再盘,册上仍写四枚,现物却只找到三枚。
缺的那枚恰是宁衡常用的长方名印。
绝笔上的印边有一道旧磕扣,与宁知微保存的父亲家书旧印拓相合。它更像真印,不像临时刻假印。
真印盖在死后才有的纸上。
问题因此不是更小,而是有人可能从旧案保管链取得了宁衡遗失司印。
闻人清立即追加两项:查三司旧案房移库人、查工库火灾后四枚司印为何只剩三枚。旧印若已外流,墙中家书、未来出现的任何“宁衡亲笔”都必须重新核书写顺序,不能见真印便认真话。
“也可能宁衡先盖印再写。”马守直道。
宁知微答:“可能。所以单看顺序仍不能定伪。请继续验字。”
第三处是一个“陆”字。
宁衡家书、旧案申辩和官牍中,陆字右旁最后一捺习惯向上收。绝笔里所有陆字向下压,与御史台近年流行的馆阁写法一致。
更明显的是“四百七十石”。
数字间距严丝合逢,没有御案旧报那块可容一字的空位。
像专门替被删掉的“千”字准备了另一份完整说法。
马守直道:“字迹可因临刑心境变化。”
闻人清点头:“可以提出。但还有最后一项。”
“什么?”
“死人无法质证。”
马守直怒道:“古来遗书、遗命皆可为证,岂能因人死便一概不认?”
“我没说一概不认。绝笔可以证明纸上有人写过这些话。若来源、年份与书写顺序可靠,也可作为死者陈述。可它指认陆骁主使,陆骁也已死,宁衡无法说明从何得知,陆骁无法反问。故不能仅凭一帐来源断裂、纸年晚于死者的文书,直接认定另一名死者主使。”
第135章 闻人清不许死人替活人作证 第2/2页
“那死人永远不能指证?”
“可以由当时账、同时证人、行动记录和独立物证互证。不能因为死人不会改扣,便让活人替他补一封最
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->>>